近期,县公安局在打击“两卡”违法犯罪过程中,发现多名学生为图小额利益,开办银行卡、电话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账洗钱、拨打诈骗电话、发送电诈短信,严重危害他人财产安全。这些行为不仅对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失,也毁掉了这些学生的前程。为提升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我校开展防止成为电诈“工具人”主题宣传活动,请全体学生及家长务必重视以下内容:
三大严禁行为——这些都是违法犯罪!
- 严禁参与出售、出租、出借“两卡”和网络账号(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社交账号等)
- 严禁参与“跑分”洗钱(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帮助转移非法资金)
- 严禁参与利用“手机口”拨打诈骗电话(协助架设通讯设备或直接参与拨打电话)
法律红线:三类常见罪名与重罚
一旦参与上述行为,可能涉嫌以下犯罪,面临严厉刑事处罚:1. 诈骗罪(共同犯罪)
2.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3.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联合惩戒措施
“两卡”类风险: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可能直接构成“帮信罪”五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引流”类犯罪:发布诈骗广告、拉人入群、推广涉诈APP即使是“拉一个人进群”也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洗钱”类协助:通过“跑分”、取现、购买黄金等方式转移诈骗资金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帮信罪”论处涉案账户一律冻结,关联账户限制交易。“技术”类支持:开发诈骗软件、架设VOIP/GOIP设备,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依法从重处罚,不得缓刑给学生的忠告
- 警惕“轻松赚钱”陷阱:任何要求使用你个人账户转账、取现的“兼职”都是骗局
- 保护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绝不借给他人
- 认清行为性质:即使你没有直接诈骗,提供帮助同样犯罪
- 算清人生大账:一次“赚”几百元,可能换来数年刑期、终身污点
给家长的提醒
- 关注孩子经济状况:突然多出的手机、电子产品、高消费从何而来?
- 建立沟通渠道:让孩子遇到可疑“兼职”时愿意第一时间告诉你
- 共同学习防诈知识:了解最新诈骗手段,提高全家防范能力
举报与咨询
让我们共同守护青春不“涉罪”,前程不“跑分”,为每个学生的纯净未来负责!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