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征求《巫溪县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和市容环境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县住房城乡建委代县人民政府起草了《巫溪县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期限: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3日。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网站留言: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系统直接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173031963@qq.com,并在邮件题目注明“巫溪县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三、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送达,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7楼708室,收件人: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405899,并在信封封面注明“巫溪县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附件:1.巫溪县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巫溪县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解读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李润;联系电话:51529680)
来源:巫溪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