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李健龙

个人简介
李健龙,男,中共党员,巫溪县新专联理事会理事,重庆峡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该同志政治立场信念坚定,执业态度端正,服务精益求精,诚信执业维权,以专业知识和过硬作风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踏实肯干,为人忠厚实在,乐于助人,自觉履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热心公益事业,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活动。正是因为该同志的突出表现,被先后评为:巫溪县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重庆市优秀律师、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巫溪县十大优秀青年。

风采展示
李健龙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指导,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工作中,李健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坚持时事政治学习,严格按《党章》要求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主动参加党组织活动,带头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两拥护”,坚持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无违反党纪党规行为;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始终坚持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权益,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观,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深入学习习总主席的系列讲话,始终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李健龙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代理,他一直重视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热心公益事业,以自己的法律知识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帮助,始终自觉践行法律人的社会职责和执业义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寡老人,经常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更是从不推辞。他办理援助案件或者代理其他案件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不为办案而办案,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法院从法律层面化解矛盾,努力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李健龙始终视律师为崇高的职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依法、规范、诚信、勤勉、廉洁执业,品行端正,弘扬正气,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律师工作之中,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时时保持诚信执业,为他人服务,为社会为人民发光发热,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业务,让每一个当事人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李健龙律师专业素养好,执业能力强,服务质量高,办案时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当事人投诉;在执业工作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之间的关系严谨规范,遵守行为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赢得了尊重和好评。
李健龙作为律所业务骨干并积极参加法律宣传活动。他实际行动积极推行普法宣传。他一直担任本县法律义务宣传员,每年逢“三八、五一、六一、十二月四日”等特定节日中,他并到街道、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地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每年至少15余场次的法律知识讲座,其中听众最多的就是农民、工人、学生。尤其是对于农民和学生的法律知识讲解,他都是以浅显易懂的方式让他们易于接受,讲解的内容都是涉及老百姓最切身的相关法律知识。对李健龙律师来说,律师工作不仅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他始终视律师为崇高的职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执业依法、规范、诚信、勤勉、廉洁,品行端正,弘扬正气,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尽美,精益求精,时时保持诚信执业精神,处处维护当事人利益,为社会,为人民发光发热,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业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让每一个当事人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